文章摘要: 如果土地资源能够像商品一样在全国范围内自由买卖,那么深圳等特大城市建设用地荒的难题有望迎刃而解,“一房难求”的局面也将逐渐结束。
如果土地资源能够像商品一样在全国范围内自由买卖,那么深圳等特大城市建设用地荒的难题有望迎刃而解,“一房难求”的局面也将逐渐结束。
这一切正在成为现实。
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及,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这对于深圳来说非常迫切,因为深圳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那么广东省的粤东、粤西这类相对发展滞后的地方就可以融出一些建设用地指标给深圳,其中涉及土地交易收益如何在村民、村集体和所在辖区间划分更有利于反哺农村,这需要进行评估,这次国家发文就是要建立起这个评估机制和实施机制。”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表示。
土地跨域交易有望全国铺开
土地跨区域交易不算是一个新问题。2017年起,国家就逐步放开耕地占补平衡条件和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省域调剂试点。
此后,在浙江、江苏、安徽、成都、重庆等地均进行跨区域土地指标交易试点,其中,重庆是依托农村土地交易所探索开展节余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
去年4月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涉及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并指出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
2021年,注定是要素市场化改革实质性推进和落地的一年。土地跨区域交易有望在全国铺开。
此次方案明确,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
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在劳动力要素流动方面,方案明确,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允许建设用地指标全国买卖;(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允许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自由流动。
破解深圳等大城市地荒难题
土地要素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性资源,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复杂问题。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全国各区域间土地结构供需矛盾。
相关人士曾指出,长期以来,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缺,资源供给和空间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成为制约发展的一大障碍。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直辖市和东部等省份普遍存在着补充耕地的缺口。相反,土地资源富集地区可补充的耕地后备资源很多,但由于经济欠发达,土地价值难以实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通过地票交易实现级差地租的跨地区转移,即使相对偏远地区的土地也可能“卖出好价钱”。
这为土地跨区域交易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尤其是对于深圳而言,增加建设用地需求更为迫切。
去年8月份,自然资源部发出《关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市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意见的函》,在建设用地方面,支持广东探索建立省域内的建设用地交易机制。创新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建立全国性的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接着10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并强调支持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