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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集中供地”模式 厦门终止出让两块土地

2021/03/09 来源:C21在线网原创

文章摘要:  据了解,H2021P01宗地,即海沧区新阳东片区新景西三路与新景西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地面积46550.83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100780平方米,地块起拍价19.6亿元,楼面地价2万元/平方米。

  2月25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布,终止H2021P01、J2020P03地块出让。

  据了解,H2021P01宗地,即海沧区新阳东片区新景西三路与新景西二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地面积46550.83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100780平方米,地块起拍价19.6亿元,楼面地价2万元/平方米。


  J2020P03宗地,即集美区11-07集美新城片区集美大道与集美北大道交叉口西侧地块,土地面积19978.34平方米,为商住用地,地上总建筑面积59900平方米,地块起拍价12.6亿元,楼面地价2.1万元/平方米。

  目前,综合媒体消息,全国多地发文明确今年将推行住宅用地“集中供地”模式,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福州、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青岛、济南、合肥、长沙、沈阳、宁波、长春、天津、无锡在内的22个重点城市。

  厦门亦在政策涉及的范围之内。

  此次政策积极落实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然资源部住宅供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精神。实际上也是积极关注和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重要保障,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又一个新举措。若是“两集中”供地政策确定,那么实际上就形成了长效机制三大利器,即三道红线、房贷集中度和供地集中度政策。

  后续,实行“两集中”的城市供地和土地交易等会形成明显的变化,这要求房企积极主动研究此类政策和竞争策略。尤其是在集中供地前期,积极做好研究,积极分析潜在的土地投资机会和竞争类企业。此外,集中供地政策强调了22个城市的落实,也强调了住宅用地领域的改革,实际上有助于真正减少土地哄抢,促进各地土地交易市场平稳,本质上也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