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群租房安全隐患众多,而且居住体验很差,但是由于租金便宜,所以一直受到很多租房者的青睐,这也是为什么群租房整治难的根本原因。为了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南京最近打出了联动治理群租房的“组合拳”。
群租房安全隐患众多,而且居住体验很差,但是由于租金便宜,所以一直受到很多租房者的青睐,这也是为什么群租房整治难的根本原因。为了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南京最近打出了联动治理群租房的“组合拳”。
客厅隔成两间房,天台搭盖“小复式”,卧室加装卫生间……一些房东或二房东为提高租房收益将正常房间改造成群租房,不仅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还在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邻里纠纷、噪音扰民、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
群租房的整治与管理连着千家万户的安危,如何才能有效治理群租现象?
来看看朝天宫街道是如何破解群租房治理难题的——专题部署、专班运作、专项合力,打好联动治理的“组合拳”。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了高标准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各项工作,2021年5月,朝天宫街道在群租房常态化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了群租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街道联合辖区派出所、消防大队,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6月8日,区委书记林涛到街道调研,会上对群租房安全隐患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后街道会同各职能部门专题进行了会商研究,明确整治目标、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区房产局、辖区派出所、消防大队、街道综合执法局、平安建设部抽调专人组成专班,每天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每天召开碰头会点评当日整治成效,逐个过堂分析研究每一处群租房的整治计划,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狠抓隐患、分类整治、即时整改 动真碰硬“亮剑”群租顽疾
此次群租房专项整治采取分类整治办法,第一类是公寓类,街道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制定了10条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第二类是员工宿舍类,采取约谈房主和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第三类是混租类,采用约谈房主或出租人,限期整改。
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发放《致辖区租赁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一封信》67份(有些群租房给房主、出租人负责人、承租人负责人都进行了发放),签订出租人责任书和承租人责任书42份(有些出租人承租了多个房产在出租,有些公寓为同一负责人)。
自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以来,整治成效非常明显,端午节三天放假期间,专项整治小组放弃休息,街道和派出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全力开展整治工作。据了解,截至6月17日,辖区47家群租房已完成整改37家,其中公寓类25家 ,员工宿舍类10家,混租类2家。对其他10家正组织“回头看”复核隐患,尽快全面整改到位。
建邺路64号某群租房,房主无法取得联系,二房东不和街道、派出所接触,拒绝整改。6月15日,在派出所社区民警的多次电话联系、教育引导下,二房东主动来到派出所,经过多部门联合约谈,二房东最终认识到群租房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以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自己也将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当场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安全隐患清零后,街道、社区和辖区派出所会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隐患反弹回潮。下一步街道将选取辖区公寓、员工宿舍、混租三类管理比较规范的点位,探索性制定群租房分类管理标准,制作图文并茂的管理手册,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安全监管。
什么是群租房?
南京市政府规定:出租住房供他人集中居住,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成套出租房中非亲属关系人员共同居住,且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标准低于15平方米的房屋。
群租房有哪些管理要求?
群租房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租赁住房,按照法律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的职责分工对群租房安全负责,确保群租房及室内设施符合规定的安全标准。 出租人要按照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安全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不得出租: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违反规定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
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重拳已出击,群租房排查整治号角已吹响!希望每位租客、房东都能从自身做起,提高思想觉悟,主动整改、消除隐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