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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清退38户违规承租户 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1/06/22 来源:C21在线网原创

文章摘要:  公租房是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政策住房,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公租房被挪作他用,或者承租户已经不再符合申请标准,那就会影响到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为保障公租房能发放到最需要他们的住户手里,邓州开展了新一轮的公租房乱象清查活动。

  公租房是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政策住房,具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如公租房被挪作他用,或者承租户已经不再符合申请标准,那就会影响到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为保障公租房能发放到最需要他们的住户手里,邓州开展了新一轮的公租房乱象清查活动。

  近日,邓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对该市公租房小区38户违规承租户进行依法依规清退,下一步将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承租户违规行为,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月20日上午,邓州市房管中心工会主席李均凌带队,邓州市房产管理处、公证处、各公租房小区物业公司等工作人员对盛世苑小区1期7户、新星小区A区5户、新星小区B区15户,共27户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承租户,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入户清退,并以通知、邮件等方式下达清退通知。5月21日对惠泽小区5户违规承租户下达清退通知。

  21日下午李均凌带领工作人员对惠恩小区已下达清退通知的6户违规使承租户进行了入户清退。李均凌表示:其中1户已结清租金办理了退房手续,对于剩余5户将依法依规强制清退。

  “针对长期欠费的承租户,我们主要是通过仲裁或者是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住户不履行仲裁或法院判决,我们将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发现公租房长期空置、转租转借的问题,我们将调查取证,下达行政裁决。如果行政裁决后,他仍然不改,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房屋。”李均凌说。

  据悉,邓州市公租房管理已经有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公租房不能转租、出借,也不能改变公租房结构、使用性质。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接受公租房转让、出租或者转租的委托代理。

  目前邓州市6个公租房小区都建立了房管员、楼栋信息员、网络监督员的监管队伍,形成了取证、查处整改、清退追责三步工作流程和宣传警示、动态核查、巡查走访、群众监督、严查违规等工作机制。邓州市房产管理处也会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核查,及时发现并清退违规承租户。

  下一步,邓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将对公租房分配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和配租公开摇号制度,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