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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发布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通知 两类人可领取

2021/03/13 来源:C21在线网原创

  我们每一个人每一天的生活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对于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同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保障也能够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的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海盐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记者今天从县住建局获悉,日前,海盐分别出台《关于开展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通知》,《关于开展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通知》,将海盐新就业无房职工,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第一类 新就业无房职工

  保障对象:全职在海盐企业工作,全日制高校毕业未满3年(截止申请之日毕业未满3年),且未享受过购房补贴等人才安居和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包括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保障方式与标准

  保障方式为租房补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每户每月补贴500元,保障时间为取得保障资格起2年。

  申请条件

  主要通过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住房困难等作为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的主要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申请人在海盐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含预售商品房、农村宅基地户主),未享受人才安居政策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人已婚的,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房补贴,其配偶和未成年人作为共同申请人。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租房补贴条件的,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不重复原则享受公租房保障。

  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人前往县住建局受理大厅(海盐县新桥南路27号)办理。

  资格审核:在完成受理资料初审后,由县住建局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县人社局对申请人学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和有无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县住建局。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公示:拟补贴人员名单由县住建局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补贴发放: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第二类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

  申请条件

  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为夫妻双方(含一方已故或离异的)或年满28周岁以上未婚青年,不受户籍限制,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从业条件

  公交行业申请人为经县交通运输局认定,负责公交行业驾驶、维护和维修工作的一线职工;环卫行业申请人为经县综合执法局认定,负责环卫保洁、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清运等工作的一线职工。

  申请人应在本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在从事公交、环卫行业一线工作,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如申请人超出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龄,缴纳社保年限不作要求,但应提供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县无自有住房(指无不动产登记、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非宅基地户主)。

  其他条件

  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海盐县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专项保障申请表》(拉到本文文末,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下载表格),并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申请家庭资料移交至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2.申请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在接到用人单位移交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拟保障对象名单和相关申请资料移交至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拟保障对象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保障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发出《不符合保障条件告知书》。

  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专项保障为常态化受理。

  保障标准

  公交、环卫行业一线职工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以家庭(户)为单位,按每户450元/月标准进行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保障时间为取得保障资格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