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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海盐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补贴范围

2021/06/11 来源:C21在线网原创

文章摘要:  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可能会遇到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补贴范围。近日,海盐县出台《关于开展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通知》,将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到了公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之内。

  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可能会遇到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扩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补贴范围。近日,海盐县出台《关于开展稳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通知》,将外来务工人员也纳入到了公租房补贴保障范围之内。

  根据《通知》,保障对象是全职在海盐县工作、生活的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021年度推出的保障方式为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名额为300户,以申请先后顺序确定。申请后未纳入本年度保障对象的家庭采用轮候制度,在下一年度政策发布后,经资格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无需再次申请,可优先保……

  每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

  享受保障面积以保障家庭人数确定,即1-2人户,保障面积为36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每平方米9元/月,保障时间为取得保障资格起3年。

  申请家庭由在海盐县工作、生活符合条件夫妻一方提出申请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家庭应为夫妻双方(含一方已故或离异的)与未婚子女组成一户;年满28周岁及以上的未婚单身青年组成一户。

  申请人需持有本人在海盐申领的《浙江省居住证》(非嘉兴地区户籍)。

  申请人截止申请之日前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连续缴纳指自申请起往前连续计算6个月)。

  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在海盐县境内无自有住房(含预售商品房),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人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

  2021年度稳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申请家庭可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派出所服务窗口,进行申请登记(申请居住地以《浙江省居住证》载明的最新“居住地”为准)。

  海盐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申请截止之日起对申请家庭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县住建局。拟补贴人员名单由县住建局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住建局在规定时间内,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